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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(第1页)

今天林书溪就要出院,脚上还缠着纱布,不过不碰的时候倒也不疼了。

吕敏和苏格上完第一节课也就感紧来了医院,正好路上碰到叶轩开车要来接程彦与林书溪,于是三人一起来了病房。

林书溪只在医院待了三天,只有几件之前吕敏苏格带来的换洗衣物,所以很快收拾好了。

众人拿上行李,程彦把林书溪抱到车上,叶轩开动车子,出发。

“欸,这不是回学校的路吧!”苏格一直看着窗外,越走越感觉不对劲。

“她脚好之前,我先带她在外面住一段时间,方便照顾她。”程彦回答。

“啊!你怎么没告诉我啊!而且我的脚医生说没事的,我住宿舍挺方便的。”林书溪赶忙拒绝。

“我觉得我照顾你会比较好。”程彦说的坚定。

林书溪刚要反驳什么,看到程彦的眼神,马上就怂了。

程彦找的住处是在学校西边,本以为离学校会很远,没想到从西门进去,到艺术楼(林书溪上课几乎都在这栋楼)的距离反而比女生宿舍还近。

“哇塞,书书,这个房子不错嘛!”吕敏从看到这栋房子开始就没停止过赞叹。

林书溪四处打量,确实很好,房内布置的虽然简单,但仔细看看却又一点不多一点不少,蓝白为主色调,让人心情愉悦。

“等一下,程彦,我住在这儿,什么日常用的,还有我的衣服都在宿舍里。”林书溪忽然想到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在宿舍,在这里什么都没有。

“叶轩,你开车带她俩去拿一下吧!只拿衣服还有课本就行,其他的旁边是万达,我会去买。”程彦对叶轩说。

“好。”叶轩随即转身对着吕敏和苏格开口:“走吧!”

“哦哦,行,书书你衣服都在柜子里是吗?阳台上有没有?”吕敏问道。

“我也不记得了!就拿柜子里的吧!”林书溪衣服洗完后从来不记得去拿,总是穿时才想起来还在阳台上晾着。

“好,明白,先走了啊!”叶轩,吕敏,苏格三人离开。

“这是你的房间,怎么样?”程彦推着林书溪进了卧室参观。

房间不算大,但却很精致,尤其靠窗的位置放着一盆向日葵,阳光可以满满的撒到床上,看着就很温暖。

“哇,向日葵,程彦,我最喜欢的就是葵花了,我和你说过吗?”林书溪抬头看向程彦,不曾记得何时对程彦说过喜欢葵花啊!

“说过。”程彦想起林书溪第一次说喜欢葵花时,自己还嘲笑了她一番,葵花这么土,又不漂亮,为什么会喜欢呢?但直到某次,程彦去陪表姐买花,花店的人一一介绍每种花的花语,程彦才明白葵花的意义。

“哦哦,那就是我忘了。”林书溪看程彦的回答没有犹豫,那就是自己说了但忘记了。

“你晚上想吃什么?我等会儿去超市买菜。”程彦看林书溪扭着脖子仰头看自己怪累的,便蹲下了问,和林书溪保持在在同一个高度。

“买菜?意思是你要做饭?”林书溪大为吃惊。

“你想吃我做的?”程彦反问。

“额……都行都行。”林书溪有些惶恐,程彦做饭,她是怎么也不会把这两者联系在一起的。

“叶轩会做。”程彦不再卖关子。

“叶轩?他会做饭?”叶轩虽然给人的感觉是比较温暖的,但他也是一个蜜罐里长大的孩子,没想到竟然会做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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